一般市场
一般市场适合中型企业。企业拟进入一般市场,需满足以下条件:
公司成立满3年或以上;
至少30名股东;
公众自由流通股份数不低于总股份数的25%;
公司名义市值不少于75万欧元且每股名义市值不低于1欧元;
公司须根据“证券交易法”规定,披露公司的年度,半年度和季度财务报告;
经交易所审核的招股说明书;
德国本土公司必须每年披露公司是否遵守了德国公司治理准则的“合格声明”。非德国本土公司无需作出合格声明;
近3年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(公司运营不满3年的,提供全部经审计的财务报告),会计准则为国家公认会计原则(National GAAP)、国际会计准则/国际财务报告准则(IAS/IFRS),美国公认会计准则(US-GAAP)等;
其他上市所需的文件、表格或其他要求。